第一条 为加强广大同学思想政治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切实发挥班集体在良好院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更好地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增强班级凝聚力,构建和谐班级集体,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主题班会是围绕一定的主题,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利用班级框架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开展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
第三条 主题班会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及时准确地传达学校和学院的重要信息;处理班级发展的相关事务,征求学生意见,进行民主决策;结合实事热点、学生的发展规划对全体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
第四条 积极创新主题班会的形式。可采取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讨论会、辩论会、法制时事学习会、学习经验交流会、知识抢答赛、小型文艺活动等形式,也可以组织社会实践、社会观察等活动。
第五条 辅导员应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让学生在主题班会上获得成长。借助主题班会提升学生的演讲能力、组织能力、策划能力、沟通能力。
第六条 辅导员要认真积极指导本班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精心设计主题,制定主题班会活动方案,使班会的主题丰富多彩,内容积极和鲜明,能够切实解决同学实际问题和提高同学认识。
第七条 各班在召开主题班会要有专门的记录,留存音像资料,优秀的主题班会可在二级学院网站,学生处网站上进行宣传展示。
第八条 主题班会每个学期不少于六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辅导员做好班会开展情况的总结,学工部将每学期进行收集存档,并纳入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和班级工作考核中。
第九条 本制度由学工部负责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