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教育领域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及山西省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率相对稳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精心谋划,努力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质量。
(一)全员参与。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是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校办学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全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动员全体教职员工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就业创业”的局面,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全面设计。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毕业生就业与行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部署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创业的良性互动,为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输送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创业型人才。
(三)全程指导。逐步建设包括职业生涯规划、择业技巧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内容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适合学生实际,课程方式多种多样,积极引入网络课程教学,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就业观。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计划大赛、模拟面试等活动,让学生在比赛中成长,提升就业竞争力。
(四)全力推动。建立“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为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处、计财处、各院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院系要成立就业创业工作小组,由各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班级成立工作组,班主任辅导员任组长。“校、院、班”三级统筹管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
二、精心育人,着力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核心竞争力。
(一)思想引导。要积极引导毕业生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主动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通过优秀校友讲体会、专家学者讲形势、创业典型毕业生讲经验等多种形式,帮助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规划职业生涯,积极主动就业创业;引导毕业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统筹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到小微企业就业,到基层就业。
(二)实践育人。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学校与地方政府、广播电视台、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搭建实践育人平台。注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抓好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建设,强调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的有机融合;大力推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在专业课程中增加与职业需要相应的教学内容,在选修课程中增加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课程学分,在毕业生毕业论文选题中倡导与现实需求的对接,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与岗位适应力。
(三)职业教育。大学生在校期间,除了专业学习以外,还需提高职业素养,为将来成为职业人做好准备。按照教育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将就业指导课、创业教育课作为公共必修课,制订完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按规定落实课时;要通过讲座、活动、职业素质拓展训练等活动,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意识等,使学生的言行举止符合社会、学校、企业需要。
三、精细管理,全力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水平。
(一)日常管理。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一整套相关的制度,使得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于常规工作,公布工作流程,借助就业管理服务平台,提高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信息化进程。
(二)队伍管理。各院系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定期组织辅导员和学工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就业指导工作培训学习。专职辅导员必须开设一门就业指导类课程,或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就业指导讲座,宣传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创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就业指导师等培训,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具有“双师型”素养的就业创业教育教师队伍;鼓励结合实际,进行就业、创业理论研究,组织编写并出版本校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等教材,提高就业指导层次。
(三)基地管理。加强与地方政府、广播电视台、企业的合作,将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统筹考虑,在巩固现有基地的基础上,拓展省外就业市场,每年各院系至少新增两个就业创业基地,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并维护好校、院两级用人单位信息库。
四、精致服务,鼎力构建大学生就业创业助推机制。
(一)生涯规划制定。通过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系统帮助每个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邀请校友和行业内的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指导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组织学校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指导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书;假期组织开展职业人物访谈、走访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做好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专项调研等活动,为校友提供职业生涯发展的跟踪服务与后续指导。
(二)就业技能培训。通过聘请企业人事主管来校讲座,指导学生了解就业政策、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简历制作、模拟面试;各院系应积极拓展资源,打造富有学科专业特色、全程化的就业创业指导精品活动。
(三)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纳入学分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实际效果;完善创业通识、创业技能、创业实战,逐层提升的创业培训体系;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选聘拥有优秀科研项目、富有创业精神的专业教师及行业中杰出的创业校友或企业家,担任创新创业导师;组织创业学生社团,大力宣传创业大学生的典型事迹;打造大学生创业文化品牌,通过举行创业策划大赛和模拟创业大赛,从创业项目选择、创业计划书、项目市场调查报告等方面给予学生指导,积极引导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国家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让学生在更大的平台得到较好的锻炼。
(四)特殊群体关注。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心理困惑、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开展“一对一”帮扶,确保被帮扶的学生最终都有满意的工作;关注特殊需求的学生,如选调、考研、考公务员、考村官、考事业编制的毕业生,给予个性化的指导;特别关注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统计工作,学校要为他们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和各类招聘信息,邀请他们回校参加各类招聘会,并优先推荐相应工作岗位。
(五)就业市场建设。加大与地方政府和重点用人单位的联系,积极拓展就业渠道;重视弱势专业的就业市场培育,加强与对口行业和企业的交流合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关注周边城市专场招聘会,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参会;通过就业市场调研,了解各地的人才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开展招聘活动。
(六)就业信息发布。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搜集发布就业信息,发布的就业信息的招聘岗位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的两倍;着力完善现场招聘、网络招聘、手机招聘“三位一体”交流平台,更多组织开展专业化、小型化、网络化的招聘服务;通过微信、手机APP、短信等形式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信息。
五、精准推进,大力强化二级院系的主体作用。
(一)院系主体。构建“学校统筹、部门协调、院系负责、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各院系在学校就业工作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各学院应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和制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二)过程通报。学校每年定期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动大会、就业工作推进大会,制定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节点。同时在每年4—6月份和10—12月份及时通报就业创业工作进展和学生就业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提出工作改进措施。
(三)结果考核。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评估和考核体系,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院系工作的年度考核指标,人才培养质量与学生的就业质量挂钩,将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作为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和职称晋升的参考指标,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促进就业工作新格局。学校每年将组织就业工作专项考评,评选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六、精确落实,通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加强联动。根据教育部要求,要高度重视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分析工作,加强就业状况对教学、人才培养的反馈与引导。要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减持续就业率低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部门在拟定招生计划、进行新上专业论证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招生计划和新增专业与就业率挂钩机制。
(二)落实单位。辅导员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更新工作,拒绝任何形式的就业单位造假,学校要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确保上报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对于任何形式的就业率作假行为要予以通报,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落实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选调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要积极配合兵役部门,积极开展毕业生入伍服兵役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并做好退役后复学升学、学费代偿等有关后续服务工作;要配合市人社部门,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发放工作;要支持大学生创业,协助落实有关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四)落实责任。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关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同时也关乎学校的持久发展。学校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条件保障,切实落实校、院系就业指导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实施就业创业工作与各院系、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挂钩政策,对于年度就业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秀。对在学生就业创业引导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要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给子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