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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激励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现进行 2019—2020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2019—2020学年全体在岗辅导员。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学年期间,事假、病假、产假累计6个月以上的人员及辅导员工作不满一学期的人员参加考核,不参与考核等级评定;2020年新进专兼职辅导员不参加考核,基础奖励绩效按照实际情况发放。

2、考核时间: 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二、考核等次的确定

本学期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比例确定各二级学院“优秀等次”的人员,人数控制在被考核人数(2020年新进专兼职辅导员不计入考核人数)的20%以内。

三、考核安排和要求

1、各二级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组,按照《山西传媒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工作。

2、二级学院互评分配如下:

2019—2020学年二级学院互评分配表

电影与电视学院

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

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播音主持学院

表演学院

融媒技术学院

3、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截止8月21日报送考核结果。

4、辅导员在进行个人总结及考核自评时要实事求是,以总结经验、促进工作为出发点,全面总结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夸大成绩,不掩盖问题。

5、凡属于考核范围的人员,均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可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6、由于疫情影响,进宿舍、进课堂、学生测评等考核内容,由二级学院酌情把握。

7、评定“优秀”等次时,着重考虑辅导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表现。

8、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批返校毕业班辅导员封闭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由二级学院报送封闭期间工作评价,经学生工作部审核认定,酌情增发奖励绩效。

9、本学年校内辅导员岗位奖励绩效中基础性绩效由二级学院制表,学生工作部审核,报人事处,由计财处按学年发放。2020—2021学年起,校内辅导员岗位奖励绩效中基础性绩效由二级学院纳入辅导员月工资,统一制表,按月发放。

10、报送考核材料具体要求: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山西传媒学院辅导员考核表》、《山西传媒学院辅导员考核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盖二级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工作部A329,电子版材料发送357648215@qq.com。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各项评优评奖、续聘、解聘、晋升、培训、调整岗位及辅导员岗位奖励绩效发放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