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及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
1、3月4日至3月5日,各二级学院要以班会形式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山西传媒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暂行)》、《山西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定工作细则(暂行)》及本通知。
2、3月6日至3月16日,各班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个人小结、评定小组审议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本班进行公示。
3、3月17日至3月30日,各二级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对各班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必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4、3月30日下午4点前,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考评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考评明细表》、《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明细表》、《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公示名单(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文华楼A329)。联系电话:2772160;电子邮箱:sxcmxyxsc@163.com。
二、专项奖学金评定程序
1、3月4日至3月5日,各二级学院要以班会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山西传媒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以及本通知。
2、3月8日至3月16日,学生凭相关竞赛文件、获奖证书、作品资料填写《专项奖学金审批表》,由所在学院对学生获奖情况进行初审,辅导员对学生违纪情况予以审核。
3、3月17日至3月30日,学生将相关获奖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专项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处(文华楼A329)。联系电话:2772160。
三、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积极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责任,确保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各班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山西传媒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暂行)》、《山西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定工作细则(暂行)》、《山西传媒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禁违规违纪行为。
3、在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学生的奖励分、处罚分及发展素质得分情况,并将明细表报学生处。
4、如遇到整个班级在评选学期无考试科目或实习等特殊情况,不能适用评选办法的,应由所在二级学院及时上报。
5、各二级学院要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及奖学金评定结果在本班、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建档留存评定材料及公示资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收回其所获得的奖学金
1、没有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没有进行二级学院内公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经查证属实者。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限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定。
五、申诉程序
学生对初评结果如有异议,向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对终评结果如有异议,向学生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对学生的申诉,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在3日内向申诉人反馈意见,并报学生处办公室备案。
学生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