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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卫生集中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卫生隐患,保障广大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以实际行动积极为迎评做贡献。经学生部研究,决定在10月份对学生公寓安全卫生进行集中检查。

一、集中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1日10月31日

二、集中检查重点

1、学生在公寓使用电热水壶、电饭锅等大功率违规电器,

违章私自接、拉电源线和电脑线,违规使用各种电器造成线路超负荷等安全隐患

    2、宿舍卫生情况;

3、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4、在公寓内私售物品。

三、集中检查方式及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10月1日——10月7日

1、认真组织各班级开展“强化安全卫生意识,共建文明和谐宿舍”主题班会。对照《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实施细则》,对照集中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宿舍文明公约等教育活动;

2、强化辅导员进公寓工作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强化管理,集中检查期间进公寓进宿舍最少5次,要做好进公寓登记工作,进宿舍教育检查记录工作;

3、要抓好重点宿舍、重点学生的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重点发展对象、学生干部的作用,下任务,压担子。

4、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庆节假日期间宿舍安全管理。安排值班人员、学生骨干深入宿舍进行安全督导。

(二)、集中检查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1、由各二级学院牵头,组织辅导员,学生骨干每周五集中全面检查所属学生公寓;

2、由学生部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公寓辅导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突击检查;

3、由学生公寓中心牵头,组织公寓辅导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突击检查;

(三)、总结奖惩阶段:11月上旬

1、在集中检查期间,对于发现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给

予相关纪律处分,对屡教不改,多次违规的学生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对于在集中检查期间,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的辅导员,提出批评处理意见,并与岗位绩效直接挂钩,不得参与优秀评选;

3、对于在集中检查期间,不能起到积极作用,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学生党员、重点发展对象、学生干部,向所属党组织提出批评处理意见。

4、对于在集中检查期间,涌现出的优秀宿舍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工作组织到位,整顿效果良好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级给予一定工作奖励经费。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强化教育,明确任务。安全工作无小事。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并根据文件要求,安排落实工作。对组织开展好教育工作,让广大同学既要充分认识到宿舍安全卫生的重要性,也要充分认识到违纪处理对自身发展的危害性。在工作落实中要对辅导员、学生党员、重点发展对象及学生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2、强化责任,强化纪律,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

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二级学院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制定方案,明确要求,靠前指挥,辅导员要增强担当意识,细化任务,拿出措施,一线落实。在集中检查期间,要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任务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工作人员既不得随意请假,无故不到,更不能弄虚作假,通风报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总结经验,以查促建,形成机制。通过集中检查,不仅要达到刹住违纪风气,形成良好秩序的预期阶段目的,更要群策群力,及时整改,形成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管理机制和宿舍文化氛围,为学校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