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校学生锤炼品德修为、刻苦学习研究、积极投身实践,不断提升道德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设立山西传媒学院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第二章 评选对象及比例
第二条 三好学生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上刻苦努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无旷课现象,上一学年两学期学习总成绩排名在本班前10%,上一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本班前10%,无不及格课程,全年到课率不低于95%。
3.学生体育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5.积极投身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爱护公物。
6.各二级学院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四条 由各辅导员老师组织填写“三好学生推荐表”,经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生部。
第五条 学生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主要事迹和考核情况,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 三好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同时记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