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部门:
2016年暑假即将来临,结合学院学生公寓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暑期3、4号学生公寓进行6人间改造和新生入住房间墙壁粉刷施工,1、2号学生公寓空房间用于存放3、4号公寓学生物品,暑期无法为留校学生提供空房间住宿。此外学生公寓施工,暑期留校会给学生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
2.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允许1、2号公寓学生留校住本宿舍,须部门提交申请,院领导审批签字,于7月5日前将审批后的申请交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留校住宿手续。3、4号公寓学生不予留校住宿。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遵循“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部门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每天考勤制,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服从学校管理,严禁在学生公寓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公寓区使用明火。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留宿外客。对于不服从管理或留校住宿期间发生违纪行为的学生,将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