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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山西传媒学院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为有效地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校风学风建设,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之间的信息沟通,更特制定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沟通方式

(一)定期沟通交流

二级学院定期召开辅导员与任课教师沟通会每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学期初、期中和期末至少召开一次辅导员与任课教师沟通会,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全部参加。

(二)不定期交流

辅导员应经常深入课堂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将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名单提供给任课教师。每月与每门课任课教师联系沟通学生学习情况不少于1次。

、沟通内容

辅导员应在课程开始时,向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基本情况,以及需要任课教师关注的学生名单。如:经常缺课的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课堂纪律松懈的学生;学习努力,但基础较差的学生;性格内向、思想负担重的学生等。

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课堂出勤率、课堂表现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的及时和辅导员进行沟通,及时发现问题,以便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共同研究教学及学生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制定差生弱生的帮扶教育方案。

沟通协调学生学习和课外其他活动产生的矛盾。

三、其他要求

辅导员要加强课堂教学信息搜集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教师及教务管理人员反馈。

任课教师及教务管理人员对辅导员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辅导员与任课教师沟通填写《山西传媒学院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记录表》,并在3个工作日内交二级学院备案存档。二级学院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跟踪调查,每个月向学生处统计反馈一次。

辅导员与任课教师的沟通交流,不应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情况将纳入辅导员考核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