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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及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

1、各二级学院要以班会形式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山西传媒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暂行)》、《山西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定工作细则(暂行)》及本通知。

2、各班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个人小结、评定小组审议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本班进行公示。

3、各二级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对各班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必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4、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考评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考评明细表》、《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明细表》、《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公示名单(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纸质版)于924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学生部(文华楼A329)。联系电话:2772160;电子邮箱:1059170568@qq.com

二、专项奖学金评定程序

1、各二级学院要以班会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山西传媒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以及本通知。

2、学生凭相关竞赛文件、获奖证书原件、作品资料填写《专项奖学金审批表》,由所在学院对学生获奖情况以及学生违纪情况予以审核。

3、学生将相关获奖材料(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及《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于924日下午4点前,报送学生部(文华楼A329)。联系电话:2772160;电子邮箱:1059170568@qq.com

三、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积极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责任,确保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各班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山西传媒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暂行)》、《山西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定工作细则(暂行)》、《山西传媒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禁违规违纪行为。

3、在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学生的奖励分、处罚分及发展素质得分情况,并将明细表报学生部。

4、如遇到整个班级在评选学期无考试科目或实习等特殊情况,不能适用评选办法的,应由所在二级学院及时上报。

5、各二级学院要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及奖学金评定结果在本班、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建档留存评定材料及公示资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收回其所获得的奖学金

1、没有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没有在二级学院内公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经查证属实者。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限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定。

五、申诉程序

学生对初评结果如有异议,向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对终评结果如有异议,向学生部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对学生的申诉,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在3日内向申诉人反馈意见,并报学生部办公室备案。




                                                         学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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