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受理。请各二级学院将已申请办理此类助学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可以通过在线服务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统一收齐,于9月8日前交至学生部。
2.学生需在《受理证明》虚线以上空白处写上学号、专业班级、学费金额及住宿费金额。学生部在收齐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后统一录入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系统,不接受学生个人前来办理。
3.凡是没有交贷款回执受理证明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贷款资格。请注意提醒学生,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需上交,虚线以下部分撕下自行保管,该部分含有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和密码信息,请妥善保管,切勿弄丢。贷款金额大于学费、住宿费总金额的学生,剩余的钱将返回支付宝账户。
二、山西省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山西省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收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学生可以通过“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下载打印受理证明),并于9月8日前交至学生部,空白处写上学号、专业班级、学费金额及住宿费金额。
2. 学生部在收齐学生的《受理证明》后统一录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自助系统,不接受学生个人前来办理。
3.凡是没有交贷款回执受理证明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贷款资格。请注意提醒学生保留华安助学小程序预留邮政储蓄银行卡,贷款金额大于学费、住宿费总金额的学生,剩余的钱将返回该卡。
三、其他银行助学贷款
除国家开发银行及山西省邮政储蓄银行(比如:信用社、农行、哈尔滨银行)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由学生自行到学生部(行政楼A329)盖章,之后根据当地要求进行办理。
学生部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