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贫困生资助的政策,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山西传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认定条件
依据学生困难程度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条件请参照《山西传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须由本人主动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二)民主评议(9月6日-9月11日)
班级学生资助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结合学生在校期间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审核。
(三)各二级学院评审、公示(9月12日-9月22日)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要认真审核各班级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定(9月23日-9月30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定结果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将审批确定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如有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信息档案。
四、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9月23日前完成在校生的认定工作,并将学生申请材料和《山西传媒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汇总表》(附件2)、《山西传媒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认定工作。特殊困难学生应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于学生本人未主动申请,但根据相关信息判断该生确实困难的,应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在校内申请各类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未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特困补助等各项资助。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单独接受认定。确因家庭变故、遭受灾害等原因又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应由二级学院单独出具情况说明,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进行办理。通过本次认定建档的学生,在申请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时无需再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山西传媒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分汇总表》中编号依次排列。
5、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51-2772166。
学生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