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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更好地调动和激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宣传表彰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学生处决定开展“2020年度山西传媒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辅导员);学生心理专员(指从事策划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做好心理健康筛查活动工作、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政策与规定,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基本心理咨询技巧,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升心理业务素质;

       (三)认真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以及相关的课题研究和学术研究;

       (四)主动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关怀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学生,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汇报相关情况,帮助有需要的学生预约心理咨询。

三、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1-2名工作先进个人。

四、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5·25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完善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等完成情况与业绩,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并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初评,按评选名额上报推荐人选;

       2.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最终人选;

       3.对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及颁发证书。

五、报送要求

       填写《山西传媒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加盖公章),于2021年3月1日前交至学生处。

       联系人:霍嘉梅, 电话:0351-2772160。

       

       附件:山西传媒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