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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现将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认真组织落实。

一、评选范围

    2021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按照学生手册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评选工作,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

2、各辅导员老师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地开展评选工作。

3、各二级学院务必将评选结果名单和评选材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于618日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A32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59170568@ qq. com


附:《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学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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